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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详情
养老
高龄津贴(80 周岁以上)
区民政局
2026-01-01 起施行
朗读全文
适用对象
年满 80 周岁、具有本区户籍的老年人。
发放标准
80–89 周岁
每月 150 元
90–99 周岁
每月 400 元
100 周岁以上
每月 1,000 元
按月发放至本人社保卡
办理方式
满 80 周岁当月起可申请,次月发放。可到党群服务中心窗口办理,或由网格员上门代办。
查看办事指南
所需材料、办理地点、咨询电话
政策咨询
社区服务中心
0571-8888 6666 · 工作日 8:30–17:30
拨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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